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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3    点击量: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指导精神,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附件1)工作部署,保障学士学位论文质量,不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继续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质量检查工作,包括校级毕设中期检查、校级毕设答辩巡查、校级论文抽检和教育部/深圳市级本科论文抽检四个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毕设中期检查

校级督导线上抽查学生材料,包括任务书(文科无)、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

1.抽查时间:春季学期第9周至第11周。

2.学院准备工作:学院应在第9周之前在毕设系统完成相关材料上传。部分未使用毕设系统的学院也应在此之前准备好本届毕业生名单供抽查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校级毕设答辩巡查

校级督导现场巡查答辩情况,包括答辩纪律、材料规范、过程规范等。

1.巡查时间:春季学期第15周至第16周。(密西根学院另行通知)

2.学院准备工作:学院应在第15周之前在毕设系统录入答辩时间、地点、会议号(如线上答辩)等答辩安排信息供督导巡查使用,并准备学生论文及相关资料供督导现场查阅。

三、校级论文抽检

学校共开展两次校级论文抽检工作,第一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第二次采取重点抽取的方式。具体抽检办法及抽检结果使用详见《深圳百泡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沪交教〔2021〕19号)(附件2)。校级抽检结果不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的前置条件,学院应组织论文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学位论文是否能进入答辩等后续流程。学校将根据抽检结果对学院提出整改要求,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1.抽检论文需准备的盲审材料清单如下:

(1)任务书(文科无)

(2)开题报告

(3)中期报告

(4)毕业论文

(5)查重报告(待定)

2.抽检时间

(1)春季学期第14周左右,基于学生定稿,启动第一次学校抽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春季学期第16周左右,启动第二次学校抽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评审专家

(1)每篇抽检论文送审专家包含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为保障抽检工作顺利开展,考虑评审工作量和专家工作时间协调,自本年度起,学校组建本科毕设校级抽检评审专家库,按照抽检论文的专业匹配,动态遴选专家。

(2)校内专家:原则上,上一年度我校报送教育部本科毕设指导教师信息全部入本年度校级抽检评审专家库。学校对参与年度论文评审工作的校内专家发放评审费并颁发荣誉证书,学院告知相关指导教师关于此项工作的安排。

(3)校外专家:各学院按专业推荐校外评审专家,推荐时应征得专家的同意。原则上,各专业推荐10名校外专家,推荐专家应具有5年以上毕业论文指导经历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校对参与年度论文评审工作的校外专家发放评审费并颁发荣誉证书,学院告知校外专家关于此项工作的安排。确认推荐专家后,学院填写《深圳百泡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校外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于4月17日(第10周周一)前反馈至邮箱:411291962@sjt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质控办(行政B323)。

四、教育部/深圳市级本科论文抽检

目前,上级单位尚未发布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要求,具体工作事项另行通知。为保障后续工作顺利展开,建议各学院参考2021-2022学年度教育部抽检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五、其他

如工作中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质量控制与改革办公室王老师,地址: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323,电话:34206474-8004。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

2.深圳百泡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沪交教〔2021〕19号)



百泡隆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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